项目名称 | 涉案资产专厅一:贵州茅台酒公开挂牌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202503HN2043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挂牌5个工作日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3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4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 | |
标的情况 | 1、标的物已经茅台酒厂专业鉴定,符合正品工艺。以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2、标的以1箱为一个竞买单位,详情请点击 3、标的采取“一对多自由竞价,缴纳份额与竞得份额相符为限”的模式,即保证金滚动使用,竞得份额与缴纳份额相符为限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部分标的物因保存年份已久,可能存在品相差、瓶体表面有污渍、标签及外包装有褪色、霉点、破损的情况,且因保存条件及时间因素,可能存在跑酒的现象,但不影响价值。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资产,海南产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或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公告披露的所有标的物图文信息仅作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标的物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海南产交所不是经营销售物品的专门机构,无法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等服务,请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并慎重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并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及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接受茅台酒厂真伪鉴定结果,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或标的物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报价、签约、交接、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交易规则处置交易保证金,取消本次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物。 3、意向受让方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前需进行预约申请,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踏勘地点。现场勘验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或交易所有关规定,并提交如下材料:(1)法人机构或非法人组织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现场勘验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2)自然人名义进行勘验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都签字按手印)。 4、如未进行勘验直接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默认意向受让方接受对转让标的物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5、标的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6、自标的资产移交至提取人,即表明标的资产交付完毕,之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均与转让方、海南产交所无关。 7、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4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某机构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支付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价款)。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存放点自提(受让方须自行安排车辆等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支付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若逾期超过5日,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转让方有权再行处置。 3、资产移交后,资产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以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采取“一对多自由竞价,缴纳份额与竞得份额相符为限”的模式,即保证金滚动使用,竞得份额与缴纳份额相符为限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将向意向竞买人发送E交易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www.hncq.cn)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人。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1、标的物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00,需提前电话预约。 2、勘验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18楼 3、预约联系人:李女士0898-66558030、陈先生0898-66558033。 | |
报名时间 |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4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24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价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未按照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6)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每个标的不低于500元)。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 66558030 陈先生0898-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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