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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岛东林场台风风害林木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项目编号: QY201408HN0085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 100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8-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8-21
首次登载报刊: 海南日报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文昌市
交易方式: 一人协议成交,多人网络竞价
点击次数: 次   
  • 标的概况
     
    受委托,对海南省岛东林场台风风害林木进行公开竞价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海南省岛东林场为我省国有林场,位于海南省东北部。本次“威马逊”台风给岛东林场造成严重损害,风害林木树种包括:木麻黄、桉树、马占、松树等,风害林木规格为尾径4cm以上的林木,面积约9万亩(以实际受灾需要砍伐的面积为准),风害林蓄积量约36万m³(约36万吨)。

二、挂牌价格: 110/ (仅为销售木材净价,不含砍伐、装车等成本费用)

三、委托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有经营林木1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竞买须缴纳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买成交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未竞买成功者,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确认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拟定提供的《“威马逊”台风风害林木买卖合同书》文本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违约,并扣除其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

3、合同保证金: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由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另200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受让方向委托方支付。

4、结算周期:按照每6000吨的风害木材数量结算一次。

5、采伐要求:分两期完成。

(1)第一期采伐约3.2万亩,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采伐完毕,每天采伐量约为3000吨。

(2)第二期采伐约5.8万亩,要求在执行完第一期采伐任务后,继续采伐第二期风害林木,6个月内完成。

(3)按照委托方林木采伐要求进行采伐。

(4)除按照约定时间采伐完成第一期、第二期林木外,还应该在采伐过程中,安排种植队伍就地按照林木种植要求承担林木种植工作。其中,种苗由委托方提供,合理的种植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届时,由委托方与受让方签订《林木种植承包劳务合同》(采伐结束后不承担种植任务,在采伐期间造林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采伐时间)。

6、采伐费用:确认为受让方后,必须对委托方的风害林木按照成交价进行全部收购,林木采伐、装车、运输、过磅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其它条件及要求:

(1)标的物竞价销售前,委托方为紧急抗灾,已组织大批人员、机械进入林场采伐,并签署了约9万亩的《承包风害林木采伐劳务合同》,确认为受让方后继续承接并履行该合同,还需支付合同里约定的相关砍伐、装车等成本费用。

(2)对已采伐的木材,受让方应按照原过磅单的数量承接,并一次性将该部分木材款及林场已预支付的相关采伐、装车、运输及过磅等费用支付给委托方(交货地点在各堆放场)。

8、本次交易服务费用仅向受让方收取,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到产交所指定账户。

四、公告期: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

    竞价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9点30分开始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委托方所属各林区。

六、重要提示:

1、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买须知或不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买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委托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支付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买须知或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互联网竞价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点30分开始,如有变化,具体以2014年8月21日报名截止后我所公告为准。

2、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公开转让(公开挂牌,一人摘牌)”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挂牌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支付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方提供的《威马逊台风风害木买卖合同书》,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待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4、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5、《威马逊台风风害木买卖合同》及《承包风害林木采伐劳务合同》备阅。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1)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65011015720 
 
(2)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号:2201004029200104615
 
(3)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七、免责条款:海南产权交易所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委托方提供,仅供买受人参考,其标的准确面积应以林业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海南产权交易所所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海南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 孙小姐 联系电话 0898-66558034
报名咨询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898-66558023
交易机构传真 0898-6655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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