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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股权转让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209HN0230
挂牌价格(万元): ¥ 25584.12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9-29
挂牌期满日期: 2022-10-31
首次登载报刊: 海南日报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澄迈县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点击次数: 次   
  •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209HN0230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2年9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挂牌价格

25584.12万元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

业情况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评估,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65693.99万元,负债合计为9290.49万元,净资产为56403.50万元。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美朗路北侧1.5公里处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超

成立时间

2020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0000MA5TL8DX1U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2%

2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28%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2021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

0

-16,282,738.82

-13,119,575.1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24,980,913.44

113,743,619.86

411,237,293.58

审计机构名称

海南厚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5

0

-5,135,587.8

--5,135,58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报表

512,866,435.24

535,190,279.44

-22,323,844.20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2)第0304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5693.99

9290.49

56403.5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584.12万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90277300456143

注册地(住所)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层

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转让方决策文件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第2次董事会决议

重大事

项披露

1、公司开发项目为海澜国际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三期B组团。根据评估报告披露,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159.46㎡,总建筑面积为119,987.77㎡,容积率1.8,建筑密度为20.87%,绿地率为45%。规划建设有12栋9-15层普通住宅(可售建筑面积79,968.86㎡),2排1层的临街商业(可售建筑面积2,237.64㎡),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7,702.63㎡),地下室规划有779个地下车位,其中126个为人防车位。

2、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系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取得标的股权的基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为:2021年12月31日股东方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使用权证项下财产)完成作价入股(评估值为:213,308,207.04元),其中 14,000,000元作价出资,199,308,207.04元作为资本公积金的投入,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投资义务。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投入211,048,661.65元,石家庄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应根据开发经营需求,投入全部开发、经营资金。

3、转让方已完成出资义务,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已实缴到位。目前标的企业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办理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的信息公示,注册资本金实际已实缴的情况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存在不一致。

4、标的企业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

5、优先受让权须在场内行权,标的公司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等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转让方

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两重一大”会议纪要(十六届第9次(2022)9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视为违约。

2、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标的公司的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标的交割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竞买保证金、诚意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和诚意金,保证金、诚意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竞买保证金支付方式:

项目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已缴纳竞买保证金书面证明,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诚意金支付方式: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缴纳诚意金100万元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成交后,诚意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可采取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相关的结算依据和资料。

(2)分期支付:

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不低于总价款的40%,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相关的结算依据和资料。自首期款项支付后次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受让方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受让方应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成交价款的70%。剩余交易价款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为保证受让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股权转让款总额的等额资产质押或抵押给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提供担保资产的信息,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配合完成担保资产评估工作,以及完成担保资产的抵押、质押手续。

4、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交易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2年10月3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诚意金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和诚意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

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和《委托协议》收取。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澄迈海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股权

2022年11月1日9:00

2022年11月1日10:00

50万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股权转让协议》《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黄小姐 66558034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刘女士65237542

技术支持:徐先生 66558001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电话:(0898)66558006 66558008 传真:(0898)665580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省图书馆正门对面) 邮编:5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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