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洋浦宝岛出租车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202502HN102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2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11日 |
挂牌价格 | 145.82万元 | 保证金 | 50万元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617.11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351.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265.13万元。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洋浦宝岛出租车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洋浦干冲区东临居委会后面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赞珲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0300754361996M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经营范围 | 汽车客货运输(仅供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护理品、汽车零配件、车载系统、GPS定位系统、工程机械的销售;汽车俱乐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5 | ||||||||
2 | 百瑞(海南)互联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0 | ||||||||
3 | 张红军 | 5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4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5月31日 | 263,781.81 | -225,887.03 | -225,887.03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057,345.22 | 3,519,752.23 | 2,537,952.99 | ||||||||
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博圆会计师事务所 | |||||||||
2024年12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 630,822.04 | -677,286.49 | -677,286.4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671,181.85 | 3,588,452.38 | 2,082,729.47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深(海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海中深评报字【2024】第070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6,170,988.47 | 3,519,752.23 | 2,651,236.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58,179.93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0100573096652L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2-3楼 | |||||||||
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4年9月5日在海南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市交投集团转让洋浦宝岛公司55%股权的批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4、本项目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 2、成交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往来账款34.60万元。 3、根据评估报告披露,转让方与海口翔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该买卖合同纠纷已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尚欠海口翔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8,246,700.00元货款。截至报告出具日,该纠纷尚未出具庭审判决。 4、标的企业存在的其他涉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5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包含多个标的公司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经转让方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30日内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 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标的公司股东参与竞买的,仅提供上述1-5项材料即可。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交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洋浦宝岛出租车有限公司55%股权 | 2025年3月12 日9:00 | 2025年3月12日10:00 | 20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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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66558034 ,交易一部孙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