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7万股非上市法人股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4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评估价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7万股非上市法人股 | 57万股 | 3.99 | 3.99 | 1 | |
标的情况 | 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将持有的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7万股非上市法人股进行转让。 二、根据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提供的相关贷料,其持有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7万股非上市法人股背景信息如下: 1、1993 年,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投资海南省综合开发投资总公司100万元(联营款)。 2、1994年 12月7日,根据《补充协议》,海南省综合经济开发投资总公司付中国专利信息中心联营款 20 万元。 3、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付诸法律,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1996)振民初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将海南省综合开发投资总公司持有的78.75万元的机场股份的法人股(57万股)及该股票新生的孽息归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另余 1.75 万元支付信息中心。 4、1997年3月17日,中国专利信息中心获得变更后的机场股份股权持有卡,持机场股份 57万股。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法查询到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经查询天眼查,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列介入经营异常、税收违法、限制高消费名单,其股东海南凤凰机场总公司持有的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19083.513万股权数额也被法院冻结。此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地走访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证券大厦 13 楼,未能找到该公司。 6、其它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3.9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嘉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党委会纪要第二十六期(5)》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知办发规字〔2024〕2 号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外合法续存的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1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4、成交后,法人股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法人股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5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