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全资子公司,主要资产为儋州市那大镇国盛路北侧的标的瑞海新里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七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总权属面积共计约503亩。项目主要事项披露如下:
(一)2024年8月21日,儋州市资规局根据土地协议“1年动工”条款发来《关于儋州市那大城区国盛路北侧B-03-07地块等7宗土地预处置的通知》,如至2024年11月15日瑞海新里城项目建设未能达到《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规定的动工建设标准,资规局将依法依规处置项目土地。
(二)地上附着物为标的企业于2012年开发建设的低层建筑项目(主要为别墅产品),已建建筑面积约4万㎡,该项目于2015年停工,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未全部完工。2020年儋州市政府对那大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发生了变化,原开发的低层建筑项目存在无法继续按原报建方案续建的可能。
(三)项目地块内存在儋州市那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截流并网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工程施工。
(四)项目B-03-14地块北侧的市政规划道路尚未投资建设,不具备车辆、人行进出的条件。
(五)项目B-03-16地块西侧分别与国盛路、德义路接驳的两条市政规划道路因拆迁问题尚未贯通,且地块内被思源实验学校现有进出道路横穿(控规无此条道路),项目B-03-16地块开发存在导致思源实验学校现有进出道路中断的可能。
(六)项目B-03-15地块存在承建幼儿园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
(七)项目B-03-07中小学用地,存在建设完工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股权涉及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海南高速党委会前置研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通过省国资委核准。
三、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
海南高速持有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 | 最近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3年12月31日 | 286,241,896.76 | 345,946,789.19 | -59,704,892.4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2,016,936.16 | -12,015,849.10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4年9月30日 | 293,884,223.14 | 361,362,373.17 | -67,478,150.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7,772,374.57 | -7,773,257.60 |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正式披露为准
六、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产权转让有关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七、项目联系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许先生 13876766998
海南产权交易所 黄女士 0898-6655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