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20辆农用拖拉机、1台市政水务吸尘器及2台手推式洗扫一体机整体转让 | ||
项目 编号 | QY202506HN112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6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7月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评估价格(元) | 挂牌总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
1 | 20辆农用拖拉机、1台市政水务吸尘器及2台手推式洗扫一体机整体转让 | 23 | 13,310 | 14,641 | 4300 | |
标的 情况 | 1、二十辆农用拖拉机技术状况描述: 车身外观检查:漆面粗糙暗淡老化严重,大部分车辆车头、发动机盖、车身有碰撞凹凸不平整有不同程度锈蚀,大灯重度老化部分损坏,驾驶室、车顶车厢、轮眉等生锈腐蚀严重,大灯重度老化,玻璃密封胶条老化严重,发动机舱检查:发动机缸体漏油严重,发动机大修,线路、油管、皮带重度损,驾驶舱检查:方向盘、仪表台重度磨损,变速杆手柄锈蚀,电器电路老损严重;启动及动态检查:启动不顺畅,噪声大,挂档不顺畅,总速运转不稳定,动力性能差;底盘检査:底盘锈蚀严重,大梁、支架、转向轴腐蚀严重,轮胎损老化,转向系、制动系、悬挂系等各功能系统老损,综合评价:这二十辆拖拉机现时技术状况差。 2、一台市政水务吸尘器及两台手推式洗扫一体机已损坏无法使用。 3、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所披露和约定的内容执行。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一旦报名即视为已查看并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已确认,认可标的现状、数量及质量。标的实际使用现状、数量和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转让方及海南产权交易所对标的数量、质量不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因此拒绝履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若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则由转让方承担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与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等。 3、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所披露和约定的内容执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单位:元) | 13,310 | ||||
评估基准日 | 2025.3.31/2025.4.7 | |||||
评估机构 | 海南行信旧机动东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中评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产投集团总办会会议纪要〔2025〕13 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资产数量和质量、使用现状与《资产评估表》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资产交付后所涉及的运输、保管、维修、保养、使用、年检(如需)、保险(如需)等一切费用及风险。 | |||||
标的交割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转让方应在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向受让方交付标的。 3、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应缴纳保证金(详见上表),保证金应在2025年7月3日17:00前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备注:交易价款、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7月3日 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5年7月3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阅读《产权交易合同》,并签署“合同条款已知悉”字样,签章上传;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自然人则签字摁手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2.5%(单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20辆农用拖拉机、1台市政水务吸尘器及2台手推式洗扫一体机整体转让 | 6月20日9:00 | 7月4日9:00 | 3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0898-66558026、孙女士 0898-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0898-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