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海南省通航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整体股权价值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海南省泰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情况:海南省通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航置业)为海南省泰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通航置业目前主要是作为海南通航科技创新园项目的开发建设的主体单位,拟建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9号,土地证载面积40132.8 ㎡〔约60.1亩〕。项目规划建设:项目一期A-06-02地块23996㎡〔约36亩〕建设金林仕家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二期A-27-01地块10259㎡〔约15.4亩〕建设通航总部大厦;规划道路4501.8㎡〔约6.7亩〕;公园绿地1376㎡〔约2亩〕。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安居房投资约7.7亿元,通航总部大厦投资约7.3亿元。
(四)服务费用:
对上述评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价税合计),采用低价中选原则,以上报价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费。
二、基本要求
(一)评估目的:为海南省通航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股权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海南省通航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股权价值。
(三)工作时间与工作效果:中介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3名具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负责本项目,进场后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四)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应为海南省内注册的或在海南省设立有分支机构的评估机构,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法定资产评估执业资质。
2、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
3、评估机构应具有承担省属企业评估工作经验,具有良好从业记录,近三年内未承担过本次被评估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3)提供本所评估资质或评估备案文件。
(4)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资产评估师编号及五年以上从业年限证明材料。
(5)提供曾经承担的省属企业评估项目合同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内未承担过本次被评估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4年9月18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报价),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 :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委托方电话:李女士 15808932116
项目及报名咨询电话:杨女士 66558026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