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具有公司分立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的分立工作进行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委托方: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分立专项审计
(三)基本情况:
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2年3月30日取得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68118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吴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根据业务需求,现需进行公司分立专项审计。
截止2024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304,252,638.84元,其中:流动资产36,462,168.86元,非流动资产267,790,469.98元;负债总计:37898380.76元,其中:流动负债37,898,380.76元。所有者权益:266,354,258.08 元。
(四)报价要求:
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2万元,以上报价已包含税费及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等费用。
二、选聘基本要求
(一)审计目的:
确认公司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审计,确保公司分立时资产的分割是基于真实的资产状况,避免因资产不实或缺失导致分立过程中的纠纷。
评估公司债务情况:评估公司的债务状况,确保分立后的公司能够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提供记账基础:审计结果作为分立后公司记账的基础,确保分立的财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护国有资产权益:通过审计,确保分立过程公平、透明,保护国有资产权益不受损害。
(二)审计内容及成果:
中介机构对海南华琨执行分立审计程序,完成海南华琨分立工作。中介机构出具以分立时间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分立前专项审计报告、分立后存续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新设公司专现审计报告。
(三)审计人员要求及提交报告时间:
中介机构中选后签订业务约定书3个工作内进场,审计中介机构应派出至少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配备4名审计员(不包含注册会计师)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进场后15天内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四)中介机构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中介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参选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且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3)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3人(含)以上。
(4)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
(5)参选机构需提交至少一项从事海南省国有企业分立审计工作的业务委托书。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海南省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3人(含)以上);
(5)提交至少一项从事海南省国有企业分立审计工作的业务委托书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
隐瞒事实的;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4年10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一)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审计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二)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三)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委托方咨询电话:饶女士 13876988892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耿先生 66558010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