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选聘一家中介机构,对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进行内部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选聘中介机构。
(三)企业情况:
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三亚市国资委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三亚市属国有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三亚兴亚发展公司,于2019年改革重组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拥有下属子公司4家。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三亚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承担三亚市“处僵治困”职能,负责国有关停企业、退出企业的统一管理与人员安置,并作为主体统筹处置不良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对有效资产进行盘活。
(四)报价要求:
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 23 万元,采用低价中选原则,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
二、选聘基本要求
(一)审计目的: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以《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五年轮审规划(2024-2028年)》为工作指南,通过内部审计,促使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审计范围:三亚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市民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内部所有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全资/控股)和托管的关停企业自公司2019年整合重组以来(即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内部活动;三亚市华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内部所有部门和托管的关停企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内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财务与非财务控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对法律、规定和其他外部要求的遵循情况,以及对管理当局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循情况。
(三)审计人员要求及提交报告时间:中介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6名具有资质的审计人员负责本项目,并于6月10日之前提交审计报告初稿,8月底之前定稿。
(四)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7人(含)以上,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4、参选机构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7人(含)以上);
(4)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及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6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
隐瞒事实的;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5年4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9:30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一)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审计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二)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三)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委托方咨询电话:刘先生 13278932202
项目及报名咨询电话:郑女士 (0898)88212428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