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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导人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ZJ202506HN1118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10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6-12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
交易方式: 见正文
点击次数: 次   
  • 标的概况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中介机构,对关于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导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项目基本情况: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1989年12月23日成立,原名海南省化肥厂,2021年12月2日更名为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92767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文俊。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报价要求:

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2.96万元,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以上报价已包含税费及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等费用

二、选聘基本要求

1、审计目的: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资产的租赁、处置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三供一业管理的有效性情况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绩效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存在的问题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2、审计范围:

(1)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导人员莫翠校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为其任期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

(2)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领导人员吴乙锋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为其任期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

莫翠校同志与吴乙锋同志履职情况需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3、审计人员要求及提交报告时间:中介机构中选后签订业务约定书3个工作内进场,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会计师,至少配备3名审计人员(不含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双方对征求意见稿无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议稿。中选中介机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时间不得超过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60日。

4、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五年以上(含五年),且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2)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3人(含)以上,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参选机构须具有1项(含)以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并提供书面业绩证明文件(业务约定书);

(4)近五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5)2022-2024年承担过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审计的中介机构,不能参与此次选聘。(以委托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注册会计师3人(含)以上);

(4)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委托书(1项);

(5)近五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5年6月12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

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4、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 .doc

2:审计业务约定书.docx



委托方咨询电话:韦女士18089788989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黄女士 0898-66558034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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