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委托方: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由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海南三亚粮食储备经营有限公司代管,资产总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为4,660.91万元。现需选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以202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执行专项审计程序。
(四)报价要求:
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
二、选聘基本要求
(一)审计目的:对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
三亚榆海锦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三)审计人员要求及提交报告时间:
中选机构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配备不少于2名审计员(不包含注册会计师)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四)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中介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
2、参选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且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3、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7人(含)以上,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5年11月4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成立3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注册会计师7人(含)以上);
4、参选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
5、且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三)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5年11月4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4、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
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耿先生 0898-66558010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