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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转让

海口市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505HN1109-1-1
挂牌价格(万元): ¥ 47.13
保证金(万元): ¥ 1.5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02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7-29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点击次数: 次   
  • 标的概况
一键贷款
该服务由海交所合作银行提供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首套8.5成,二套8.5成

项目名称

海口市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505HN1109-1-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7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7月2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139号东环广场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用途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

45.93

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第0022337号

住宅

47.13

1.5

标的情况

1.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139号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证载权利人为张焕娇,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45.93㎡,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总层高为18层,该房产位于11层。

2.上述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商业密度较优,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周边有商住小区,交通便利。

3.标的房产目前授权由海口天艺东环酒店运营管理,成交后,根据受让方需求,可继续委托酒店运营或收回自住。

特别告知

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应纳税额的相关核税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我所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张焕娇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3、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4、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7:00。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3、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交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房屋所在地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7月29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或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手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东环广场A栋第11层A1109房转让

2025年

7月2日9:00

2025年

7月30日9:00

1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房地产类).doc

网络竞价须知(通用版).doc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 耿先生6658036    孙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看房联系:耿先生 13007028234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其它


 


电话:(0898)66558006 66558008 传真:(0898)665580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省图书馆正门对面) 邮编:5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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