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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Z201411HN0130-1 | |||
项目名称 | 琼C41380海马小轿车挂牌转让 |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屯昌县 | |||
转让价格 | 不低于18750元 | |||
项目简介 | 车辆号码 | 厂牌型号 | 登记日期 | 挂牌价(元) |
琼C41380 | 海马HMC7162A | 2007.1 | 18750.00 | |
该车属国产5座小轿车,已使用7年6月在用行驶11万公里,排量和功率分别为:1598ml,70.7kw。汽油车、手动挡,手动空调,车身漆面无光泽,车身有划痕,车漆有修补,有渗油现象,基本功能工作量良好,油箱无漏油,整车现实状况一般。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证,保险至2015年4月23日,年检至2015年1月31日。 详情见:海南和弦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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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对竞买人的 要求及相关条件 |
1、报名需缴纳挂牌底价的100%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车辆成交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和处理; 4、车辆按现状转让,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均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5、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7、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过户完毕,方可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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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批复、评估 和核准情况 |
上级单位批复:海南省财政厅琼财资函(2014)837号 评估机构:海南和弦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文号:和弦鉴估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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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2014年11月18日 至 2014年12月1日 |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咨询:陈小姐 0898-66558038 报名咨询:李小姐 0898-66558023 | |||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 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下午5:00。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 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且所有竞买人均不报有效价格;(2)竞买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 5、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65011015720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号:2201004029200104615 6、竞价时间安排: 自由竞价阶段开始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时 每次最小加价:500元 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如下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每次最小加价 |
1 | 琼C41380 | 2014年12月2日9时00分 | 120秒 | 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