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琼AAS390别克商务车等3辆车分别转让 | ||
项目 编号 | QY202411HN2149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AAS390 | 别克商务车 | 3.0 | 约20万 | 2010.11 | 自动挡 | 5000 | 5000 | |
2 | 琼ABM278 | 奥迪A6L | 2.0 | 约17万 | 2011.1 | 自动挡 | 14000 | 10000 | |
3 | 琼AEL718 | 奥迪A6L | 2.0 | 约19万 | 2011.11 | 自动挡 | 18000 | 10000 | |
标的 情况 | 1.琼AAS390,别克商务车,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证,年检有效期2024年1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4年11月。该车车身外观一般,内饰保养一般,启动正常,怠速基本正常。 2.琼ABM278,奥迪A6L,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证,年检有效期2025年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1月。该车车身外观一般,内饰保养一般,启动正常,怠速基本正常。 3.琼AEL718,奥迪A6L,有行驶证、登记证,无购置证,年检有效期2024年1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4年11月。该车车身外观一般,内饰保养一般,启动正常,怠速基本正常。 以上车辆现状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琼中银授信(2024)7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 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2、受让方承担处理车辆转让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年检、保险费、车辆过户费等。经转让方查阅,3辆车未存在违章。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 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转让方应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余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0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
交易 价款及保证金支付 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00。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机动车辆转让协议》,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上午8:00-12:00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中银大厦停车场 | ||||||||
报名 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00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20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机动车辆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机动车辆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琼AAS390 | 2024年11月7日9:00 | 2024年11月21日9:00 | 50元 | 120秒 |
2 | 琼ABM278 | 2024年11月21日9:10 | 200元 | 120秒 | |
3 | 琼AEL718 | 2024年11月21日9:20 | 2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2、《网络竞价须知》3、《车辆转让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经理66558033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唐经理 13322000999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