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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重要提示内容:本挂牌公告所处置的标的采用E交易2.0版本处置,请竞买客户根据下面的报名链接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流程: 登录会员后台(如未曾注册过E交易系统会员,请先注册)找到对应的项目进行报名。请通过注册填写的银行进行充值到短信提示银行账号信息或者充值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信息,充值成功后点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请登录会员系统进行报价。 客户报名请点击:E交易2.0版本会员登录系统 |
项目名称 | 文昌市铺前船厂职工保障房1、2号楼11间商铺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QY202104HN007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4月20日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文昌市铺前船厂职工保障房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经营 | 所在层数 | 1-2 | ||||
建筑面积 | 2022.75�O | 租赁期限(年) | 8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度预交纳,先支付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 租金递增方式 | 以后成交价作为首年月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
装修期限 | 3个月装修期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三个月租金总额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铺面位于铺前镇主街铺前船厂职工保障住房1、2号楼,周边人口较为密集,交通便捷,投资发展前景广阔。铺面为框架结构毛坯房,共分割为11间,室内均未进行装修。 | |||||||
其他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第一年租金单价:10元/�O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2月1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 | 20227.50元/月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港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4600006989385509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96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龙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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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港航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
特别告知 | 关于房产登记情况的说明:租赁资产产权属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现委托招租方公司经营。 租赁期间,如房屋被政府征收征用或拆迁,则关于房屋的补偿归产权方所有,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招租方不就房屋征收征用或拆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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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6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向招租方缴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 3、租赁用途:商业、办公。 4、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不得损坏公用管、线、缆,不得封堵任何防火通道,需要重新装修时,承租方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该房屋的清场工作由招租方负责。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分租。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等一切与该标的物有关的税金和费用。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标的从事违法行为。 7、租赁期间,如房屋被政府征收征用或拆迁,则关于房屋的补偿归产权方所有,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招租方不就房屋征收征用或拆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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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8年。 2、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单价,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3、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需交纳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年按月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本项目给予三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总租期内)。 5、确认承租方方式: 本次竞租采取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产生报价高前两名,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按以下方式确认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 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方方式确认承租方。本次竞租活动如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方,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7、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存在违反本项目确认承租方方式情形的,方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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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方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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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文昌市铺前船厂职工保障房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1年4月2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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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价成功的承租方竞租保证金将用于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作为押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人如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意向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帐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租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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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每次最小加价 | 1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4月7日上午9:00 至 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8年总租金的2.5%承担。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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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孙女士66558010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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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