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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66666㎡土地招租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66666㎡土地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501HN1016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 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24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2-12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澄迈县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点击次数: 次   
  •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66666㎡土地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501HN1016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1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2月12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1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66666㎡土地招租

66666

20000

9000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租期2年,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履约保证金(元)

首年6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现状

1.标的位于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墩茶互通南侧,北临海南环岛高速与环岛高铁福山镇站,通达性高且展示性强,西南临300县道,距离海口市区约50km,距离澄迈县核心区约15km。

2.标的现状为未开垦状态,承租方须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等。

特别告知

1.招租方持有的琼(2020)澄迈县不动产权第   0010288号土地面积为137296.98平方米,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本次招租的土地为其中的66666 平方米。招租方已规划在该土地上建设海南省澄迈福山风情镇体验园项目,项目已取得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本次招租土地在项目内,招租用途为种植园区。

2.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    

3.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用途

按招租方规划的种植园区进行种植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1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土地。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土地从事违法行为。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征用、无偿收回或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平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4、招租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4 日至 2025年2月12 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5年2月12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福山镇红光农场向阳队及西线高速公路福山出口处66666㎡土地招租

1月24日9:00

2月12日9:00

1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docx

(招租类)网络竞价须知.doc

承租申请表(招租类).doc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66558026 孙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电话:(0898)66558006 66558008 传真:(0898)665580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省图书馆正门对面) 邮编:5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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