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13间铺面再次公开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202412HN1230-1 |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4月1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 (月租金/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加价 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2025年 5月8日) |
1 | 建山里310号宏岳公寓一楼铺面 | 405.08 | 8102.00 | 10000 | 100 | 9:00 |
2 | 龙华路46号(龙华024) | 135.65 | 6918.00 | 10000 | 50 | 9:05 |
3 | 海府路9号综合楼(2-8层)(美兰006-美兰012,屋面梯间) | 1447.21 | 24602.00 | 50000 | 200 | 9:10 |
4 | 海府路80号(美兰029) | 66.80 | 3674.00 | 10000 | 50 | 9:15 |
5 | 海府路80号(美兰031) | 253.87 | 11678.00 | 10000 | 100 | 9:20 |
6 | 白龙南二横路2 号A栋103(美兰047) | 27.59 | 1490.00 | 10000 | 20 | 9:25 |
7 | 白龙南二横路2 号A栋104(美兰048) | 45.04 | 2702.00 | 10000 | 50 | 9:30 |
8 | 白龙南二横路2 号A栋105(美兰049) | 22.32 | 1295.00 | 10000 | 50 | 9:35 |
9 | 白龙南二横路2 号A栋106(美兰050) | 24.49 | 1420.00 | 10000 | 50 | 9:40 |
10 | 白龙南路26-2号 二楼(美兰060) | 121.52 | 3038.00 | 10000 | 50 | 9:45 |
11 | 大同南街8号(美兰066) | 25.46 | 1731.00 | 10000 | 50 | 9:50 |
12 | 大同南街8号(美兰068) | 34.34 | 2335.00 | 10000 | 50 | 9:55 |
13 | 琼苑路(美兰089) | 28.87 | 1068.00 | 10000 | 50 | 10:00 |
租赁期限 | 1.标的3:租期10年 2.其它标的:租期3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1.标的3:3个月(含在租赁期内)2.其它标的:2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季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
租赁押金 | 1.标的3:首年6个月租金 2.其它标的:首年3个月租金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特别告知1 | 1.合同的租赁期满后重新进行出租价值评估,按市场化原则以公开方式重新挂牌招租。 2.承租方根据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向出租方按每3个月预付租金,即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预付3个月的租金,往后,承租方于每3个月结束前15日内预缴下3个月的租金。 3.本次挂牌铺面的实际位置,请各竞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按现状出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标的概况 | 位于海口市,周边有较多的市政建设,区域供水、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度较高。周边有学校、商场、医院、超市、公园、及酒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餐饮(重油烟)、机械维修加工(大型)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21247396L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吴禄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海南金城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3]第11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招租方支付租金及押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出租方以该房屋既存、现行状态移交给承租方,并且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和知悉该房屋现状情况,自愿按照该房屋现状进行承租。若承租铺面内有遗留的物品及杂物,出租方协助承租方进行清理后将铺面移交给承租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在交付之前产生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凡涉及用水、用电、宽带、物业管理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如需进行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报备或审批。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承租方需签署《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执行。 10、若存在房屋内有其他人员或有物品、杂物存放等情形,承租方同意由其负责对房屋进行清场,清场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2 | 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申请竞租的商铺现场,了解商铺部分墙体脱落、水路电路损坏、排水沟故障等多处需要修缮等瑕疵。意向承租方竞得后,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若招租方无法将铺面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实地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租赁总租金的2.5%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7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具体限时竞价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 杨女士66558026 孙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6号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