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
海南金邦房源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宗地块净用地面积28217.17㎡,净容积率为3.1,总建筑面积为118717.27㎡,总计容建筑面积87473.21㎡,其中住宅面积84913.89㎡,商业581.40㎡,配套用房277㎡,幼儿园1700.92㎡。地上设置5栋住宅楼,塔楼层数为26层;1栋6个班幼儿园,为3层;2栋沿街1层商业。住宅总户数875户。
三、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放线、房产、竣工测量和相关手续审批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序号 | 项目类别 | 服务范围 | |
1 | 放线测量 | 建筑物放线 | |
2 | 房产测量 | 房产测量(房屋权属面积的预售面积测绘和竣工实测测量) | |
3 | 竣工测量 | 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含指标核算) |
(二)服务要求
1.成果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2004DWG/cad格式,成果文件中名称均以施工许可证项目名称为准。
2.成果文件须通过职能部门审批。
3.服务周期:项目动工前进场开展放线测绘工作至项目办理房产证所需测绘数据完成备案。
4.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绘审批手续及房屋面积测绘采信备案。
四、公告期限
自2025年1月23日至1月26日止。
五、比选方式、资格审查方式
比选方式:自主比选。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标段划分及分包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分包:不允许。
七、采购控制价
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40000元。要求:参选人提交的报价函内容应包含总报价及放线测量、竣工测量、房屋测量等各测绘阶段的单项报价。
八、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海南省联合测绘平台(https://lr.hainan.gov.cn:16125/SystemList)有备案记录,并可查询。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四)2022年1月1日起承担过放线、竣工测量和房产测绘等相关工作业绩。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报名材料
(一)按参选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报价函(包含各测绘阶段的单项报价)
(三)参选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书
(四)参选单位针对报价需求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参选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证件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以档案袋密封送至我司。参选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十、比选办法
(一)本项目按总包报价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价供应商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按有效参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将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谈判,要求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通过二次报价调整价格。如果所有供应商的价格经过谈判后仍保持一致,则项目废标。
(二)如果参选单位少于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参选单位少于3家,则项目废标。
十一、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
放线、房产、竣工测量工程
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海南金邦房源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海南金邦房源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测绘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放线、房产、竣工测量工程
第二条 项目概况及测绘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南边、海秀滨水东路东侧,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18717.27 ㎡。
项目测量内容为:a、1#-8#楼建筑放线测量,b、房产测量(房屋权属面积的预售面积测绘和竣工实测测量),c、验测平面位置,d、验测高程、高度,e、规划面积测量(含指标核算)。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代号 |
1 |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 DJJ/T73-2019 |
2 |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 GB/T7929-2007 |
3 |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 GB/T12898-2009 |
4 |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 GH/T2009-2010 |
5 | 《工程测量规范》 | GB 50026-2020 |
6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24356-2009 |
7 | 《房产测量规范》 | GB/T17896.1-2000 |
坐标系统采用海南海口平面坐标系,高程为国家1985高程基准。其他技术要求: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进行收取。见下表
1、取费项目及工程预算:
金城·金邦安居房项目放线、房产、竣工测量工程 报价表 | ||||||||
项目类别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数量 | 费用(元) | 定额 | 备注 |
放线测量 | 1 | 建筑物放线 | 件 | |||||
房产测量 | 2 | 房产测量(房屋权属面积的预售面积测绘和竣工实测测量) | 平方米 | |||||
竣工测量 | 3 | 验测平面位置 | 边 | |||||
4 | 验测高程、高度 | 栋 | ||||||
5 | 规划面积测量(含指标核算) | 千平方米 | ||||||
小计 | 1+2+3+4+5 | |||||||
总计 | 小计*0.8 | |||||||
我司愿报价按八折优惠取整人民币¥ 元(大写:元) |
2、费用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最终报价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交所需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3、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三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进行技术准备。
2、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测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完成任务,经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保证甲方的使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成果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2004DWG/cad格式,成果文件中名称均以施工许可证项目名称为准。
6、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测绘审批手续及房屋面积测绘采信备案。
7、成果文件须通过职能部门审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工程周期:项目前期进场开展放线测绘工作至项目办理房产证所需测绘数据完成备案。拟定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实际以甲方开工令通知为准。
第八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已按合同支付费用的测绘成果,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1)乙方完成 建筑物放线测量 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测绘成果报告书,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审核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进度款20%,即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 元)。
(2)乙方完成 房产测量 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测绘成果报告书,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审核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进度款30%,即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 元)。
(3)乙方完成 竣工测量 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测绘成果报告书,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审核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30%,即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 元)。
(4)合同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20%尾款。
(5)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开具合规税务发票为前提。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及付款义务相应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如下:
①及时开具发票;
②确保发票来源合法发票;
③确保发票符合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的合规要求;
④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或服务)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如乙方因违反以上承诺事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或被认定为虚开等情形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条 提交测绘成果资料(见下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规格 | 介质 | 数量 | 备注 |
1 | 建筑物放线成果表 | 纸质 | 2份 | ||
2 | 工程竣工测量图(绿化测量、验测平面、验测高程、高度等) | 纸质 | 2份 | ||
3 | 房产竣工测量报告 | 纸质 | 2份 | ||
4 | 规划面积测量(指标核算书) | 纸质 | 2份 |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原因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如有延期支付,按每日应付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工程款。
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导致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20%赔偿损失。
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附则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测绘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海南金邦房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识 别 码: 识 别 码: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比选工作步骤: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6日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A栋101房。现场报名并提交参选文件。
3、比选时间:2025年1月27日。
4、比选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A栋101房。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337569299
海南金邦房源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