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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瑕疵不承担法律责任。 2、公告期满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 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有关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 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如受让方未能按照上述期限和条件付款,应按照延期付款金额每日承担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延期十五日仍未足额付款,则转让方拥有单方解除转让合同的权利,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最终成交总价20%的赔偿金。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金贸支行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账号:2201020919200102229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富成支行
账号:21-253001040014252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