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海南产权交易所!
会员登录 | 竞价登录 | 机构入口 |
关注海南产权交易所公众号
方法1:查找“海南产权”
方法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南产权交易所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监督与投诉 | 业务咨询:0898-66558001    0898-66558020 查询
  •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4套农机设备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4套农机设备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项目编号 20260121002
挂牌价格(万元)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见正文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26-02-05
联系方式 0898-62922110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琼海市
交易方式 见正文
点击次数
  • 标的概况


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琼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的4套农机设备进行第三次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1套,资产编号:ZY2018000003和成套日处理稻谷10吨生产线1套,资产编号: ZY2018000004。

2.资产名称:粮食烘干机1套,资产编号:ZY2018000001

3.资产名称:高扬程无塔供水设备1套,资产编号:ZY2018000005。具体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合同时的现状为准。

二、资产现状

(1)粮食烘干机

粮食烘干机型号为5H-4,结构形式为塔式、间接加热、批式循环,外形尺寸-干燥机塔体4500mm×2300mm×6600mm,机体重量为1763kg,电机总功率:烘干机7.1kw,热风炉4.43kw,批处理量4000kg/批,共有2台,安装于在琼海市嘉积镇雅洞村,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机器正常使用中。

(2)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设备型号为HDS-L15000D-Y,结构型式为循环式,干燥机外形尺寸(长×宽×高)为2380mm×2080mm×11135mm,配15万大卡热风炉,该套设备共有2台,安装于琼海市海南忠盈仓储物流中心内,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机器正常使用中。

(3)成套日处理稻谷10吨生产线

成套日处理稻谷10吨生产线由稻谷仓、提升机、15吨碾米机组、抛光机、包装秤、色选机、螺杆空压机、凉米仓、成品仓及安装辅材等设备组成,安装于海南省琼海市海南忠盈仓储物流中心内,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机器正常使用中。

(4)高扬程无塔供水设备

高扬程无塔供水设备是由水源设备、机电设备、水泵设备及304不锈钢泵井等设备组成,均能独立工作。安装于琼海市会山镇牛路岭大甲农场琼海大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内,维护保养状况一般。高扬程无塔供水设备中的机电设备主要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机、稳压器等,均已损坏无法使用;水泵设备包括一台水泵及一台无级供水设备,也均已损坏无法使用,仅剩水源设备及304不锈钢泵井可正常使用。

三、资产使用目的与要求

1.使用目的:承租方须将所租设备用于合法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或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或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2.使用要求:

合规操作: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并承担使用期间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维护保养: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禁止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转租、转借、抵押、质押或用于投资入股。

环境保护: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承担因设备使用产生的所有环保责任。

保险:鼓励承租方为租赁设备购买足额的财产保险,以防范意外风险。

四、 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的租赁期限为五年。租期自《资产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与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本次招租的首年租金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基准,按报价最高确定。(评估价为粮食烘干机1套每年租金为13514.04元,5年租金合计67570.2元;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1套年租金为14587.29元,5年租金合计72936.45元;成套日处理稻谷10吨生产线1套每年租金为32301.99元,5年租金合计161509.95元;高扬程无塔供水设备1套每年租金21828.69元,5年租金合计109143.45元)。

2.租金支付:租金按1年度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支付首年租金,之后在每个租年开始前支付当期全年租金。

3.相关费用:承租方须承担在交易过程中及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税费、水电费、维修费等。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承诺遵守本方案及出租方提出的全部要求。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租程序

1.信息公告:在海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5天。

2.意向方登记: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报名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3.确定承租方:公告期满,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意向承租方的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按报价最高确定最终承租方;若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则按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原则协议成交。

4.签约与结算: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移交: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双方在资产所在地按现状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2.风险提示:租赁期间,设备因使用、保管、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合同解除:如承租方出现逾期支付租金、违反使用规定等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设备,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特别约定:本方案内容将作为《资产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八、疑问及质疑

竞租人对租赁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出租人提出质疑,出租人予以答复。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2922110


电话:(0898)66558006 66558008 传真:(0898)665580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省图书馆正门对面) 邮编:570206
琼ICP备12001456号-1 版权所有:海南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海南易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