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QY202605HN208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5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7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文昌市东郊镇与文教镇交界地段海南文昌火箭基地园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³) | 挂牌单价 (元/ m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 | 500000 | 13.26 | 199 | |
标的情况 | 1、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场地平整施工产生的剩余土方约为50万m³,尚未开挖,成份含素填土、淤泥及粉砂(细砂)等成分(土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几种物质)。受让方须全额接手全部堆存土方(含淤泥、细砂等混合物),不得选择性清运。 2、详见评估报告,按现状转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与评估报告、文件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价格与交易效力。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意向受让方应现场勘察标的,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按现状受让该项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以现状为准,报名即接受现状,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元/ m³)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文昌市致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于处置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的函; 董事会会议纪要 紫贝发展董纪【2026】8号; 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处置方案。 | ||||
行为批准或 | 海南紫贝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土方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20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标的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可流入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3、装运方式及费用:陆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受让方到指定地点采挖、装车及外运,采挖、装车、运输、保洁、道路维护及其他由于装运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自装车起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须服从转让方统筹调度和运输安排。 3、受让方负责运输沿途道路清洁、防滴撒漏,引发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交通安全等问题的,由受让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计划运输工期暂定35天(具体以施工单位为准),每日外运量不低于2万立方米(具体按照施工单位要求)。为满足项目进度计划及施工要求,受让方须服从项目业主统筹调度和运输安排。运输时间:每日7:00-19:00。 5、其他未尽事宜按《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挂牌转让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2026年5月27日17:00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99万元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部分价款转给转让方。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履约保证金支付:受让方在签订标的转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标的转让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 3、价款支付: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所提运的标的总价值达到30%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方可继续提货,如货款不按时支付,转让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所提运的标的总价值到60%时,受让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方可继续提货,如货款不按时支付,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受让方所提运的土方总价值达到80%时,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总价的20%货款。 4、履约保证金、价款均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 5、结算方式为:以车次、车辆核定容量为计量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文昌市东郊镇与文教镇交界地段海南文昌火箭基地园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5月2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意向受让方于2026年5月27日17:00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转让方于2026年5月28日17:00时前审核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保证金按时到账且经转让方资格确认通过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4. 具有满足接纳标的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等;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1、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2、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为:竞得价×挂牌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与挂牌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和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文昌火箭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剩余土方 | 2026年5月29日10:00 | 2026年5月29日10:30 | 0.1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