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C1和C5堆土场内土石方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202607HN3072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7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崖州区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元/m³(不含税)) | 评估值(元/m³(不含税)) | 数量 | 保证金 (万元) |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C1和C5堆土场内土石方 | 15.07 | 15.07 | 100万m³ | 450 | |||||||
标的情况 | C1堆土场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振州路边上,堆土场内土石方来源主要是科技城各在建项目基坑开挖产生的基坑土,本批次拟全部转让60万m³土石方。C5堆土场位于三亚市崖州区招商三亚深海装备产业园二期西(创新路西)边上,堆土场内土石方来源主要是科技城各在建项目基坑开挖产生的基坑土,本批次拟处置40万m³土石方,最终以实际转让方量为准。现将上述两个堆土场内共计100万m³土石方转让,由购货单位由到堆土场内自行装车。项目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并且不含运输费,若该项目成交,由受让方到堆土场内自行装车; 3、竞买前,意向受让方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挂牌竞买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转让方、海南产交所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4、意向受让方在参加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5、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土石方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200MB1D51573H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樊木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三科技城〔2021〕408号关于申请授权建设项目土石方取弃土管理权限的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三亚市人民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产交所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方购销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30日前按合同价款的20%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直至全部缴纳完成,若未按期缴纳将强制暂停货物转运工作。最终结算价款按实际接收土石方方量计价,在接收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多退少补。 2、受让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5%计算,用于合同履约保证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书面通知受让方物料全部提取完毕且货款全部支付完成,经转让方审核10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原途径无息返还。 3、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5个月内完场装运离场(含下雨天等其他各项因素,请竞得人合理安排装运时间),受让方须及时装运堆放在临时堆放点的标的物,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装运完成的,按5000元/天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转让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10日仍未完成的,合同自动终止,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转让方自行处置。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每日装运标的物的时间原则上为7:00时-18:00时,如需加班装运,需事先报经转让方同意。未事先报经转让方同意在上述时间以外擅自装运的,或未经转让方检测出场的,一律视为偷运、盗运。转让方不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核查,一经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转让方在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车次扣除5000元,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4、受让方需自行在堆土场进行装载,土石方装载方式应以堆土场从前向后的方式装载,不可自行选择范围装载,装载过程需接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监管。 5、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照《土石方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7:00,确认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5%计算,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用于合同履约保证。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书面通知受让方物料全部提取完毕且货款全部支付完成,经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审核(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10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原途径无息返还。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3、项目成交后,如因政府征用、自然损失、不可抗力损失等原因造成数量减少,受让方不得要求核减交易服务费。 4、成交价款支付:受让方须在《土石方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最终结算价款按实际接收土石方方量计价,在接收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多退少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三亚市崖州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8月26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疏浚物购销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二、《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三、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土石方购销合同》(见附件),知悉并同意合同相关要求后在合同封面写上“合同内容已知悉,无异议”加盖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土石方购销合同》及受让方支付完交易服务费后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方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土石方购销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未在按照公告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100万m³土石方作为基础计算,受让方按总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实际结算数量与100万m³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6)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6)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C1和C5堆土场内土石方公开转让 | 7月30日9:00 | 8月27日9:00 | 0.5 | 120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88986505、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