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控特玻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202609HN117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9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挂牌价格 | 525.28万元 | 保证金 | 53万元 |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1,050.55万元。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海控特玻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六东路9号华凯·江海庭商业楼A栋2层2-4商业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孙亚非 | ||||||||
成立时间 | 2015年1月15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已实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690273242107843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玻璃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0% | |||||||||
2 | 郑州方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67% | |||||||||
3 | 姜宏 | 6% | |||||||||
4 | 王洪鹃 | 3.5% | |||||||||
5 | 赵会峰 | 1.8%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5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年12月31日 | 12,371,090.04 | -6,025,492.20 | -5,992,475.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2,014,891.68 | 31,910,161.18 | 10,104,730.50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 | ||||||||||
2026年6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6年6月30日 | 6,464,832.48 | -3,835,826.75 | -3,851,768.3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3,776,110.28 | 27,523,148.1 | 6,252,962.18 | ||||||||
特别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部分放弃,部分未放弃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北京亚超评报字(2026)第A13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367.59 | 3,217.04 | 1,050.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以上数据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所得结论,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525.28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403001923528003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一路11、13、15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1101 | ||||||||||
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6年7月24日在海南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前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3、成交后,受让方须于签订完《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5、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项披露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首期款(包含保证金)不低于总价款的51%,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剩余款项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公告期内意向方须交纳保证金53万元,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本项目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公告期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2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转让方审核意向方的报名材料,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南产交所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若意向方资格未审核通过,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审核未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8、公司章程(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需要法人签字处须法人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自然人签名处须自然人签字摁手印。 2、股东参与竞买的,只须提供1-5项报名材料。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 ||||||||||
竞价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耿先生 0898-66558010 ,符女士 0898-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