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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一批南海明珠岛闲置钢材整体打包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508HN1193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挂牌起
始日期
2025年8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9月9日
标的简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重量(吨)
挂牌单价
(元/吨)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资产A(废钢筋)
634.05
2160
40
2
资产B(返还原材钢筋(带肋))
921.71
2580
3
资产C(废钢M15-9型锚具及贝雷架等)
5.72
1745
4
资产D(废钢冷却水管及封底板等)
20.79
2145
标的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本次转让标的为海口市明珠岛大桥、游艇码头及临时钢栈桥修复项目留存钢材,包括原材钢筋、返还原材钢筋(带肋)、锚具及贝雷架等钢材,共计14项,总重量1582.27吨。现放置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西路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一座封闭的海岛)内。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本项目标的转让单价均为含税价。
3、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标的资产,一旦报名即视为已查看并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一批钢材资产,实际重量及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交易过程中使用现状、标的质量等变化不影响交易,交付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完成标的资产整改或消除缺陷的要求,受让方不得因此要求降低价格或者退还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评估情况
评估价格
和挂牌价格一致。
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15日
评估机构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转让方决
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海控城市综合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计算。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权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在转让方指引下自提标的物并自行组织标的物拆解、装卸、运输、过磅等交货工作,并最晚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标的物交货工作。
2、受让方在履行《钢材转让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磅费、拆解费、装卸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车辆运输要求等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均按《钢材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交纳保证金4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钢材转让协议》,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安排
1、本项目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以资产B(返还原材钢筋(带肋))单价2580元/吨作为竞价基数,最终竞得价作为资产B的成交单价。其他三项资产(A、C、D)按资产B的竞价增值率同比溢价成交(即以挂牌单价×(1+资产B增值率)计算成交单价)。
2、若资产B以挂牌单价成交,则其他三项资产均以挂牌单价作为成交单价。
3、成交后,资产B按挂牌重量921.71吨计重,重量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格;其余三项资产按交易双方确认的第三方过磅重量计重,根据过磅重量计算成交总价,总价由交易双方进行多退少补。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9月9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钢材转让协议》首页签署“已知悉”;
6、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按手印;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其个人印章)或自然人签字。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钢材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钢材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四个资产合计成交总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实际结算重量与挂牌重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2025年8月27日09:00
2025年9月10日09:30
5元/吨
120秒
附件下载
网络竞价须知 .doc
南海明珠岛钢材转让协议-V3250828修改版2.docx
产权受让申请表(实物资产类).doc
咨询电话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0898-66558034 孙女士 0898-66558019
技术支持: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