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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QY201908HN0123-1 |
| 项目名称 | 海汽乐东分公司商务综合大楼再次整体公开招商 |
| 项目所在地 | 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202号(原乐东汽车站) |
| 项目简介 | 海汽乐东分公司商务综合大楼位于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202号(原乐东汽车站),占地面积3300�O,房屋建筑约11928�O(地下1层地上13层),场地面积约2300�O,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主体建筑已完工,为毛坯房,水电、消防、给排水、弱电和太阳能系统基本完成。该项目位于乐东县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商业气息浓厚。承租方竞得后需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对大楼进行装修。 |
| 项目公告期 | 2019年10月30日至 2019年11月12日 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领取《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准备竞租方案及材料。 |
| 招商事项 |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7年。 2、租金:招商物业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330万元,以成交价作为第一年的年租金,第二年的年租金与第一年相同,第三至第四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至第七年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3%,以后每3年递增3%,租金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3、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12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并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及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招商方,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补足。如未中选,竞租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经营要求:承租方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务酒店及配套茶艺餐饮、办公、特色小吃、水吧、百货、量版式KTV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
| 承租方资质条件 | 意向承租方自身或其控股的子公司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与项目经营匹配的资金实力,应提供公告期内200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与信誉,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专业的酒店经营管理团队及运营酒店经验。 |
| 招商方对承租方的其他要求 | 1、项目采取整租方式,毛坯房交付。承租方若对建筑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自行装修,应确保装修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装修时,装修方案及装修施工计划应报招商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招商方给予承租方筹备期限9个月。 2、《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承租方应当提供等值一年租金的银行履约保函或提供评估值大于、等于年租金两倍的资产担保物。履约保函或担保物担保期限不低于一年,履约保函或担保物担保期限到期前30天,应当重新提供下期的银行履约保函或资产担保物,履约保函至少连续提供5年,由招商方负责去函提醒。 3、除租金外,承租方还应依照房屋所在物业管理机构或招商方的要求,缴纳与其租赁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检测费用等。 4、意向承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确定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合同为本次招商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内容不可更改。报名参与竞租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条款内容。承租方不得以合同条款、租金、设施、经营范围等因素为由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
| 报名及保证金的安排 | 一、参与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竞租保证金需在2019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201021519200214669 竞租保证金未在此时点之前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则报名无效。 二、在公告期内需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意向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三、参与竞租需提交综合评审材料,自行密封,于评审会当天(2019年11月13日上午 9:00前)提交至海南产权交易所评审会场,综合评审材料至少包括: 1、基本情况描述、公司证件及办公场地地址位置说明 2、酒店运营及业态布局方案 3、企业资信状况相关材料 4、酒店运营案例相关材料 5、经营或管理酒店等级水平 6、品牌信誉相关材料 四、如意向承租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扣罚的违约金的分配按招商方与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办理: (一)意向承租方提出意向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的; (三)承租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四)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
| 遴选方式 | 一、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的方法确定最终承租方。得分超过60分的意向承租方,按综合得分高低取排名前三名作为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的,则由招商方与总分值相同的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承租方由招商方确定。 二、具体方式 (一)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组织综合评审会,由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的前三名意向承租方作为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综合得分排序第一位者,收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予退还。综合得分排序第一位者不在10个工作日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综合得分排序第二位自动成为承租方,经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应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予退还。综合得分排序第二位者不在10个工作日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综合得分排序第三位自动成为承租方,经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应与招商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予退还。 以上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其他事项 |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和双方约定收取。最终承租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或从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郭先生 66558026 李女士 65237542 项目报名:孙女士 66558023 项目技术咨询:徐经理 66558001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商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商方按标的现状招商,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2日下午5:00。公告期内,有意向的承租方在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安排现场调查,按《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规定编制文件。 2、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投资意向申请书”。详细《意向承租方所需提交的文件及评分细则》请来我所索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