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第一幢502号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202512HN223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第一幢502号房产转让 | 120.46 | 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96154号 | 其他商服用地/住宅 | 774300 | 100000 |
标的情况 | 标的资产所在艺苑大厦为一栋商住混合大楼,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资产室内为成套住宅布局,三室一厅一厨一卫,房型较规整,空间布局较优,通风、采光较优,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责任。若无法过户,则交易双方取消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2.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土地面积以证载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最终交易价格。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6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建筑管理总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96484 法定代表人:陈仕龙 机构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建筑管理总站等单位处置和配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函》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00元,公告期内支付到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并获得海南产交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产权交易凭证起10个工作日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约定。 | |||||
标的交割 | 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月12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2.5%收取。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第一幢502号房产转让 | 12月26日9:00 | 1月13日 9:00 | 7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委托方联系人:陆先生 15195757678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