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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201房、1202房分别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5HN1090-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5个周期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6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27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用途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转让
203.18
HK003320
住宅
168.1213
20
2
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第十二层1202房转让
170.61
HK003318
143.9914
15
标的情况
1、1201房为平层4房2层1卫, 1202房为平层3房2厅1厨1卫,户型设计合理空间布局较好。1201房朝南、 1202房西南电梯房,楼房总高18层,所在层为12层。配备两部电梯、两处楼梯、水电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畅通设施,设备性能较好。估价对象为商住楼,设有地上地下停车场。区域已达到6通,教育资源有英才小学、海口四中。医疗机构有海南省农垦总院东湖院区、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社区诊所。区域内有交通主干道,白龙南路、海府路、蓝天路,道路等级均较高,路面质量较高,交通流量大。
2、房屋目前均为空置状态。
3、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事项披露
\
特别告知
1、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应纳税额的相关核税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我所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22日
评估机构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青海馨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710530006F
注册地:青海
法定代表人:李廷欣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出售海口市两套房产事项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青海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标的能否过户及自身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 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2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3、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5、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7、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房屋所在地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7月2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手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产权转让委托协议》交纳,资料备阅。
竞价安排
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6年
7月28日)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2026年
6月30日9:00
9:00
1000元
120秒
9:05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 耿先生6658036 交易一部 符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