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73 辆无主车辆(电动车、摩托车,含11 辆机动车)分为两个标的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202609HN309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或重量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62辆摩托车、电动车等报废车辆 | 62辆 | 6820 | 6820 | 1 | |||||
2 | 11辆报废机动车 | 约13750kg | 0.8元/kg | 0.8元/kg | 1 | |||||
标的情况 | 1、标的1为摩托车、电动车等报废车辆62辆。其中:二轮摩托车17辆:使用年限无详,主要是本田摩托车、鸿通摩托车、宗申摩托车、HONDA摩托车、雅马哈摩托车、力帆摩托车、火鸟摩托车等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45辆,使用年限无详,主要是新日电动车、小牛电动车、雅迪电动车、台铃电动车等二轮电动车。 2、标的2为机动车11辆:使用年限无详,有东风小康面包车、江铃小轿车、本田雅阁小车、KIA起亚越野车,丰田皇冠小车、现代小车、日产小车、东风皮卡车、别克商务车、雪佛兰小车等。 3、以上两个标的车辆因长期露天停放、缺乏维护,整车各系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锈蚀及功能退化,多项部件缺失或损坏,发动机无法启动,车辆已丧失正常行驶能力。 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1为1万元,标的2为1万元。 2、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过书面或电话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须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回收报废车辆,负责将上述报废转移至受让方合法贮存点,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车辆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 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5、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其实际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6、受让方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接受转让方监督。 7、本次报废车辆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6 年06 月23 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鉴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460200MB0T68001D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何健胜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2026年8月18日中共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党委会第13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报废车辆回收合同》。 | |||||||||
标的交割 | 11、本次转让项目标的2按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整车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交割。 2、其它事项按《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在《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于标的2受让方应按评估预估的重量乘以成交单价得出成交预估总价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实际交接过程中,如实际结算价款超过预估总价,受让方应及时补交差价方可继续办理交接,待所有报废车辆交接完成后,如支付的预估总价款超过实际结算价款,多余价款由海南产权交易所无息退还。 2、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在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将不足履约保证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直至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视为违约。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19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可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合同》的; (6)未按照《报废车辆回收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承担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62辆摩托车、电动车等报废车辆 | 9月30日09:00 | 10月20日 09:00 | 100元 | 120秒 |
2 | 11辆报废机动车 | 9月30日09:00 | 10月20日 09:30 | 0.01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88986505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