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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XZ201809HN0076 | ||||||
| 项目名称 | 文昌市汇昌商业街A幢11号房屋公开招租 | ||||||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南路汇昌商业街A幢11号 | ||||||
| 项目简介 | 项目地址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南路汇昌商业街A幢11号,地处文昌市主城区,周边商业繁华度高,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齐全,交通便利。项目现为闲置,简单装修,外墙为彩色涂料,内墙为白色涂料,地板为普通瓷砖,防盗门,一楼铺面部分为玻璃墙。 | ||||||
| 招租面积、挂牌底价及竞租保证金 | 项目名称 | 楼层 | 面积 (�O) |
挂牌底价/第一年租金(元) | 保证金(万元) | 最小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 汇昌商业街A幢11号 | 1-2层 | 257.67 | 80393 | 3 | 500 | 10月16日9点00分 | |
| 招租事项要求 | 1、租赁期限:三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房屋需缴纳保证金3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半年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半年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5、竞租方式:(1)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以挂牌价为底价,采取“网络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2)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3)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间铺面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新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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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对竞租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半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格式文本请点击 3、经营范围:承租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涉黄、赌、毒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扰民、污染、危险性等违法行业,不得从事违反该房屋所辖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4、未经招租方同意,新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5、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招租方和新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3年总租金计算,如一人报名竞租成交,由新承租方承担交易双方应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如两人及以上报名竞租成交,招租方、新承租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 7、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以每个标的为单位进行,本项目房产面积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量报告为准,如房产测量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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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揭示 | 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承租方已投入房屋的装修、改造及其他费用,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公告期 | 2018年9月26日至 2018年10月15日 | ||||||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 杜女士 66558030 报名咨询: 徐女士 6655802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项目咨询:李女士 6523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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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租方按标的现状招租,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5:00。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招租,价高者得,且不因之后意向竞租方拒签《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请点击)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竞租方提交竞租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网络动态报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租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网络动态报价须知》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租方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方按规定出价竞得。 3、意向竞租方应在竞价结束被确认为新承租方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新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保证金多退少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待相关款项及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交易鉴证》。 4、如意向竞租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5、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01021519200214669 6、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招租受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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