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文昌市公坡镇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附属设备设施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202604HN2072-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5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6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文昌市公坡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格 (元/年) | 挂牌价格(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文昌市公坡镇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附属设备设施招租 | 760(土地面积) 217(房屋面积) | 595869 | 595869 | 80000 | ||||||
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 | 5年 租金按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2% | ||||||||
装修免租期限 | 120天(不包含在合同期内) | 租赁押金 | 无 | ||||||||
是否设置原 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标的现状 | 1.地上建有二层房屋一栋及相关配套,建筑面积217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主要用于加油站办公、工作人员值守及配套服务;同时配套建设加油棚、储油罐、加油机等加油站专用设施,所有配套设施均符合加油站运营安全相关要求,长期投入正常使用。 | ||||||||||
租赁用途 | 用于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承租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自1982年以来,该地块始终由镇政府统筹使用,长期用于加油站经营相关用途,使用过程连续、稳定,无闲置、荒芜等情况。因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问题,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属登记,但一直按照合法用途规范使用,不存在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等问题。 2.承租方经营中需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由招租方及时协助处理相邻关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文昌市公坡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4688750082038650 机构地址: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公坡圩087号 负责人:卓斯华 机构性质:机关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坡加油站所处土地的使用权及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意见的函》、《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出租国有资产的复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文昌市财政局、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竞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加油站经营资格;近一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本次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80000元,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文昌公坡加油(气)站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8.承租方若为经营需要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改善站容站貌与设施环境,更换名称、悬挂标识,需经招租方同意。 9.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10.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文昌公坡加油(气)站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文昌公坡加油(气)站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文昌公坡加油(气)站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文昌公坡加油(气)站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文昌市公坡镇 | ||||||||||
报名时间 |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6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4、近一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承诺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标的物 | 文昌市公坡镇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附属设备设施招租 | 5月28日09:00 | 6月11日09:00 | 50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