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儋州市白马井镇南片区控规B-3-1及B-3-2号地块白马井和泰花园A6栋121房、122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202609HN116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南片区控规B-3-1及B-3-2号地块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 楼层 | 招租 面积 (㎡) | 竞租 保证金 (元) | 规划用途 | 挂牌底价 (元/月租金) | |||||||
1 | 儋州市白马井镇南片区控规B-3-1及B-3-2号地块白马井和泰花园A6栋121房、122房招租 | 1 | 190.56 | 3000.00 | 商业 | 1906.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半年(六个月)支付一次。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三年开始递增3% | ||||||||||
装修 期限 | 1个月 | 租赁押金(元) | 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 | ||||||||||
标的 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本次招租标的产权证号为琼(2019)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50438号和琼(2019)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504440号,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总建筑面积为190.56㎡,上下两层,其中A6栋121房建筑面积为:95.28㎡,A6栋122房建筑面积为95.28㎡。周边道路通畅,停车便利,聚集餐饮、零售、社区服务等门店营商基础条件好。详情海南鑫晟(2026)房(估)字第0403号。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仅限从事合法合规经营活动,严禁经营与招租方经营范围冲突的图书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评估报告 | |||||||||||
估价时点 | 2026年4月14日 | ||||||||||||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 文号 | 海南鑫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鑫晟(2026)房(估)字第0403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90036710887360 注册地: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47号新华书店 法定代表人:王发新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闲置铺面招租的批复(琼凤新函〔2026〕19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儋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判断是否满足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承租方须在签署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承租方同意招租方及海南产权交易所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且招租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出租。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托管房屋,违规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解约、没收押金并追责。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7.租赁期间,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费由各自法定主体承担;交付后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实地查看租赁标的现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周边市场及经营风险,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踏勘确认现状后,不得以房屋、配套、区位等问题拒签合同、拖欠租金。 9.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房屋固定装修附着物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需完好整洁交还房屋。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 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本项目房屋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如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 2.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建设征收、拆迁、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概不予赔偿。交易双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的期间结算租金。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南片区控规B-3-1及B-3-2号地块白马井和泰花园A6栋 | ||||||||||||
报名 时间 | 2026年9月30日至 2026年10月19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10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签约后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3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儋州市白马井镇南片区控规B-3-1及B-3-2号地块白马井和泰花园A6栋121房、122房招租 | 9月30日9:0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
咨询 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 66558007,交易一部符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它 | |||||||||||||